房屋权属证书的取得
一、概述
我国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,房屋权属证书是房屋所有人依法拥有房屋并对房屋行驶占有、使用、处分、收益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,即可办理新建房屋确权登记手续。
二、实施程序
1.承办部门:济南市房产管理局各区房管局
2.申报资料:①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;②土地使用权证;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;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;⑤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;⑥建设工程(质量)竣工验收证明;⑦房屋平面图(房屋坐落平面图、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、房屋分户平面图)。
3.申办程序:开发商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书,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;区局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,并委托市房屋测绘中心到现场勘测丈量、绘制平面图;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两份(原件一份,复印件一份),图纸一式三份(有共有权人的按共有人数增加图纸)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签发房屋权属证书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开发商。
4.办结时限:办理各种房屋权属登记,负责初审、复审、审批的区房管局、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等职能部门,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承担环节的工作事项。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件,权属证书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。
5.收费标准:房屋初始登记费80元/套,住宅平房及别墅按每证80元计收。每增加一本权属证书加收10元,地下室不收取登记费。如为自建自用,则不需交纳交易手续费;如进行交易买卖,则须按成交价的0.5%计取交易手续费。
贡献者:个人房源网